十堰市人防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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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防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人防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十堰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办收到电子邮箱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了电子邮件回复,申请人接收后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办注重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审查,按照“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加强管理、保住秘密”的工作思路,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制度,对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在信息公开前,都要经过专职信息员、分管领导的审核批准。一年来,未发生超越公开范围和内容失实的信息公开情况,未发生泄密现象,也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2021年经审核确定上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3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个,其它主动公开文件6条,工作动态89条,通信指挥3条,训练演练7条,人防知识1条,科普宣传4条,专题专栏3条等。同时,加强网上问政、市长热线、民意直通车等市民投诉咨询的办理回复,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提升工作满意度,全年共办理回复网上问政4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4条,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结合工作职能,深化为民服务解难题,高质量完成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0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结率、满意率100%,并按要求对办理答复及办理结果信息进行了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以办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2021年经审核确定上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3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个,其它主动公开文件6条,工作动态89条,通信指挥3条,训练演练7条,人防知识1条,科普宣传4条,专题专栏3条等。同时,加强网上问政、市长热线、民意直通车等市民投诉咨询的办理回复,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提升工作满意度,全年共办理回复网上问政4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4条,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收到电子邮箱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了电子邮件回复,申请人接收后表示满意。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1年,市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省、市政府要求、适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公众需求等方面还有差距。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有待加强,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速度;三是解读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强化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三是继续加强解读回应,主动解疑释惑,增强政民互动,着力提高针对性、提升权威性,切实增强传播影响力;四是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人防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我办收到的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件,其中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主办件公开1件,暂未公开1件。

根据国家人防办和省保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度重大建设项目为涉密工程,暂不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