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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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人防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12月,电子版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网站(xxgk.shiyan.gov.cn)公布。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4号)的有关要求,2012年,市人防办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按时公开了2012年可公开政府信息,并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市人防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15条, 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及其他信息19条。
  市人防办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平台和市人防办网站(syrf.shiyan.gov.cn)向公众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人防办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2012年,市人防办全年未收到相关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人防办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人防办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2年,未发生针对市人防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市人防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人防办属于“准军事化”机关,对信息的保密要求较高,加上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起步较晚,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保密观念还需要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还需要细化和规范化,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对照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对市人防办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